(1428—1500)明广东新会人,字公甫,号石斋,晚号石翁,居白沙里,学者称白沙先生。正统十二年,两赴礼部不第。从吴与弼讲理学,居半年而归。筑阳春台,读书静坐,数年不出户。入京至国子监,祭酒邢让惊为真儒复出。成化十九年授翰林检讨,乞终养归。其学以静为主,教学者端坐澄心,于静中养出端倪。兰溪姜麟称之为“活孟子”。又工书画,山居偶乏笔,束茅代之,遂自成一家,时呼为茅笔字。画多墨梅。有《白沙诗教解》、《白沙集》。
日人行新法,中国始遣使。华民我自辖,诸国不得视。
彼非不欲尔,实亦势所至。来者更五公,交涉略可志。
吾初检案牍,抄撮取关系。会以事不竟,讫未就编次。
又观图书馆,典籍亦略备。尽蒐为目录,颇足资考异。
迁延顾莫往,尤未坠此意。
荆公宰吾鄞,学校振士风。石台足师表,楼王皆儒宗。
留心及水利,经游详记中。旱涝切民瘼,往返劳行踪。
当时青苗法,实惠遍村农。一旦秉钧轴,方期恢前功。
任使非其人,海内滋怨恫。近世行社仓,藉口师徽公。
良法鲜美意,流弊又安穷。社仓与青苗,得失将毋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