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国忠愍公寇准(961-1023),字平仲。汉族,华州下邽(今陕西渭南)人。北宋政治家﹑诗人。太平兴国五年进士,授大理评事,知归州巴东、大名府成安县。天禧元年,改山南东道节度使,再起为相(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、同平章事、景灵宫使)。天圣元年 (1023) 九月,又贬寇准衡州司马,是时寇准病笃,诏至,抱病赴衡州(今衡阳)任,病故于竹榻之上,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。皇佑四年,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,帝为篆其首曰“旌忠”。寇准善诗能文,七绝尤有韵味,今传《寇忠愍诗集》三卷。
老母传示纸三寸,欹侧澹墨十数言。谓闻尔日贼促战,千家万家人出门。
尔独何为恋虎口,六世名族惟尔存。身是妇人当死耳,此时言义休言恩。
尔去将情告诸帅,况尔有口兵能论。背人读罢火其纸,才欲痛哭声先吞。
中夜起坐不能寐,十指尽秃余咬痕。在家何曾得见母,母教诚是儿智昏。
宿将南来过两月,胡至今日军犹屯。或者条侯太持重,不识此贼原游魂。
傥以里言走相告,未必幕府如帝阍。藉手庶几万分一,还我甘旨鸡与豚。
甘作罪人背母去,廿金馈贼吾其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