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霆(约1477年-1550年),字声伯,号水南,浙江德清县人。明朝官员,学者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中进士,官刑科给事中。为人耿直。正德元年(1506年),因上书弹劾张瑜,被其同党刘瑾陷害入狱。刘瑾被诛后,复官刑部主事,次年出任山西提学佥事。不久辞官回乡,隐居著述。著有《仙潭志》、《两山墨谈》、《水南稿》、《清山堂诗话》、《清山堂词话》等。
东都有人持汉斧,南国无人系周圄。未从刀锯宥者三,先即桁杨听之五。
五三异念同一仁,圣贤典故公日新。心从仁上勘得道,笔与民间点为春。
百未试一刑几厝,忘其劳绩况恩数。天语疑由公出然,公心默与天通故。
持平已遂留何须,责难未了归可图。课效九章三章外,游心千古万古初。
剖斗折衡还未可,非绵蕞莫矫丛脞。结绳之外画冠馀,作古幸无嫌自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