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沈夫子,胡为醉翁吟,
醉翁岂能知尔琴。滁山高绝滁水深,
空岩悲风夜吹林。山溜白玉悬青岑,
一泻万仞源莫寻。醉翁每来喜登临,
醉倒石上遗其簪,云荒石老岁月侵。
子有三尺徽黄金,写我幽思穷崎嶔。
自言爱此万仞水,谓是太古之遗音。
泉淙石乱到不平,指下呜咽悲人心。
时时弄余声,言语软滑如春禽。
嗟呼沈夫子,尔琴诚工弹且止。
我昔被谪居涤山,名虽为翁实少年。
坐中醉客谁最贤,杜彬琵琶皮作弦。
自从彬死世莫传,玉练锁声入黄泉。
死生聚散日零落,耳冷心衰翁索莫。
国恩未报◇禄厚,世事多虞嗟力薄。
颜摧鬓改其一翁,心以忧醉安知乐。
沈夫子谓我,翁言何苦悲,
人生百年间,饮酒能几时。
揽衣推琴起视夜,仰见河汉西南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