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得生固么陋,宅体仍秽卑。
巢穴我襟裾,食饮吾肤肌。
毒比蚤蚊炽,类兼蚋蚁微。
阴幽巧相传,不知来何时。
殄馘示掩戈,遗妖复蕃滋。
观处初若无,掇之或如遗。
捷走欲违祸,深藏殆知几。
窜壁尤恶啄,潜沙更危机。
处头与物化,遂使白变缁。
称臣托疵贱,名官惭素尸。
扪摸傲逆温,梳爬厌懒嵇。
吉凶聘巫占,彼岂能先知。
殊快勇夫射,宁辱达士讥。
蚩儿厌膏粱,兀坐如瓠肥。
屠门饫雄餐,亦足饱汝饥。
我身如枯株,但有骨附皮。
嘬啮竟保得,馋吻亦及之。
夜眠辍佳梦,昼坐伤沉思。
往往暴丑形,或为洁者嗤。
抑搔两甲析,掩捕双目疲。
期我犯不校,责人所难为。
汤沐犹宽恩,磔裂乃所宜。
吏贪摩其牙,巨力犹足支。
舐糠及小家,此岂禁鞭笞。
愿作秋禽狝,毋使蔓草滋。
虱去息疴痒,贪懲消怨咨。
仁者恶害人,勿谓伤吾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