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穷陋阙自养,疠气剧嚣烦。隆冬乏霜霰,日夕南风温。
杖藜下庭际,曳踵不及门。门有野田吏,慰我飘零魂。
及言有灵药,近在湘西原。服之不盈旬,蹩躠皆腾鶱.
笑忭前即吏,为我擢其根。蔚蔚遂充庭,英翘忽已繁。
晨起自采曝,杵臼通夜喧。灵和理内藏,攻疾贵自源。
拥覆逃积雾,伸舒委馀暄。奇功苟可征,宁复资兰荪。
我闻畸人术,一气中夜存。能令深深息,呼吸还归跟。
疏放固难效,且以药饵论。痿者不忘起,穷者宁复言。
神哉辅吾足,幸及儿女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