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瑶蛮既荡灭,两山净如扫。是处禾黍场,无复豺狼道。
奕奕司马公,殚猷赞鸿造。风景古来无,吾迹恨不到。
美人恣遨游,于此事幽讨。几度赋登高,与谁寻瑶草。
白发予垂耳,性痴慕高蹈。杖策苦无力,安得从所好。
扁舟泊嵩台,待君歌浩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