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缺月不早出,长林踏青冥。
犬吠主人怒,愧此闾里情。
怪我夜不归,茜袂窥柴荆。
云间与地上,待我两友生。
惊鹊再三起,树端已微明。
白露净原野,始觉丘陵平。
暗蛩方夜绩,孤萤亦宵征。
归来闭户坐,寸田且默耕。
莫赴花月期,免为诗酒萦。
诗人如布谷,聒聒常自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