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冰弦语。在竹树、院落深深处。当年野草闲花,何许浮云飞絮。征鸿止止,纵汗漫、游人远回顾。迟琼楼、五色帘开,唤醒玄鹤飞舞。
何事梦断湖山,尚九里松声,八月潮怒。三十年余池台泪,应不为、花奴羯鼓。想天上,群仙老矣,其比似,人间更愁苦。倩画阑、留住西风,莫教愁入云去。溪翁琴皆浙音,故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