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数年来、揆度在南州,今年在家山。叹平生踪迹,荆淮岭蜀,多少间关。幸对园林花竹,一笑且团栾。莫忆西风梦,驰志楼兰。
赢得维摩多病,奈鬓毛剥落,步武蹒跚。神仙何处,遗我以金丹。愿明时、清平无事,放老翁、长伴白鸥闲。聊相与,桂花香里,满酌开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