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西田下噀兮将荒,胡不归。彭泽洵美兮,唯柴桑其是思。
米五斗兮何薄,带一束兮何卑。乾坤莽苍兮,怀有道之无期。
山隩兮江冲,鱼龙波涛兮,芦人渔子犹怔忡。朝上英兮暮下雄,山林自有豪杰兮,白银水精之飞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