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626—1673)山东新城人,字子底,号西樵山人。顺治九年进士,授莱州府教授,迁国子监助教,擢吏部考功员外郎。以故下狱半年,后得昭雪。与弟王士祜、王士禛均有诗名,号为三王。作品冲和淡泊。诗集初有《表微堂诗刻》,后有《十笏草堂诗选》、《辛甲集》、《上浮集》,另有《炊闻词》。
蜚廉西北来,长途肆狂愎。鞭驽渡清河,凛冽势转亟。
扬沙眯双眸,举袂频自拭。岂容披襟当,正藉貂裘敌。
行行抵山陵,薄暮殊未息。且须就村舍,把酒慰寒色。
定律零陵玉管,调钟始平铜尺。龙门之下孤桐,泗水之滨鸣石。
河灵于是让圭,山精所以奉璧。涤九川而赋税,乘三危而纳锡。
北里之禾六穗,江淮之茅三脊。可以玉检封禅,可以金绳探册。
终永保于鸿名,足扬光于载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