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21—1599)镇江府金坛人,字明远。嘉靖二十六年进士。授行人。历刑部员外郎,著《读律私笺》,甚精核。万历初,张居正知其能,任为浙江佥事,擢尚宝卿。以请勿罪反对居正夺情视事之言官,忤居正,出为南京鸿胪卿,旋罢。后再起至右都御史。有《方麓居士集》。
古者赋诗,惟以言志。
或陈卒章,或摭首意。
惟圣秉籙,启于多艰。
北乡之悲,銮舆未还。
岁时雇瞻,雪涕凝竚。
宸毫寄心,亦或有取。
惟唐二臣,一唱一酬。
节物感不,下笔不休。
西清燕閒,念此夐隔。
郁乎居南,凄其望北。
璧跗琅钮,舒卷龙笺。
白云其翔,契阔十年。
臣之管窥,尝读国史。
曹勋衣襟,洪皓幅纸。
或恸或泣,或命以官。
或间持书,或使问安。
玉音琅琅,具记青汗。
宜其注思,感此归雁。
三诗之作,迭写杜韦。
社日二篇,独书前诗。
昭哉圣情,如古之赋。
迄其弗偿,徒切舜慕。
霜露之履,谁无此哀。
此或尼之,谓之何哉。
是帖之传,式媲遗训。
敌忾于王,见者必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