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浦江人,名丁,以字行。洪武初征为国子监学录,与修《元史》。书成,授国子学录,历礼部主事、太常司丞。刘基尝告太祖,孟兼文章,仅次于宋濂及基。出为山西按察司佥事,惩治奸猾,令相牵引,每事辄株连数十人,吏民皆畏。擢山东按察司副使,布政使吴印系僧人还俗,孟兼轻侮之。印告太祖,太祖怒而杀之。有《白石山房逸稿》。
四时冬复春,造化一机会。朔风空草木,馀蘖犹病醉。
梅花于其间,居殿复居最。三春在何许,不在粉须外。
我尝玩兹理,若决江河沛。冰壑卧寒松,雪岭立老桧。
见命谓受独,落落一二辈。有此不改节,不与世同嗜。
抱贞开化元,此花而已矣。整刷此精神,寸草亦生气。
嗟嗟迷复者,胶轕随寤寐。萌檗寻斧斤,岂知七日至。
击壤咏天根,巧历不能计。持以印梅花,无语独叹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