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浦江人,名丁,以字行。洪武初征为国子监学录,与修《元史》。书成,授国子学录,历礼部主事、太常司丞。刘基尝告太祖,孟兼文章,仅次于宋濂及基。出为山西按察司佥事,惩治奸猾,令相牵引,每事辄株连数十人,吏民皆畏。擢山东按察司副使,布政使吴印系僧人还俗,孟兼轻侮之。印告太祖,太祖怒而杀之。有《白石山房逸稿》。
如闻墨潘氏,一派传婢子。世上多徇名,我曹宁贵耳。
公其品题之,为我致窗几。定知青出蓝,未信橘为枳。
升堂与入室,亦喻接花理。又如淮王仙,鸡犬悉飞逝。
况兹薪水供,得法信有是。我书初不工,为诗长费纸。
笔墨倘精妙,尚可令予起。誓将扫灶煤,顿顿烧寒苇。
度日有不烦,扫煤复何自。公闻应大笑,士穷乃如此。
非但我有求,知名渠自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