饶相(一五一二 — 一五九一),字志尹,号三溪。大埔人。明世宗嘉靖十四年(一五三五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晋户部员外郎,监山东、河南漕运。二十二年,以诖误谪无为州判官,署州事。二十四年调任兖州判官,迁淮阳郡丞。二十八年,擢南昌知府。三十二年,升饶州兵备、江西按察副使。寻乞归养,家居三十馀年,卒。著有《三溪先生文集》。清康熙《潮州府志》卷九上、清乾隆修《潮州府志》卷二八有传。
姜侯同乡井,忆昨初见时。
春风头陀菴,快作六字主寺。
一别十五年,漂流各萍转。
君携此轴来,如觌故人面。
淤泥青莲花,本自不受尘。
得钱付酒保,往往遭谤嗔。
眷言方遐思,相从问消息。
清狂犹曩时,须发幸未白。
我贫过孟郊,何敢以诗鸣。
拟办黄篾舫,去寻白鸥盟。
怀人暮云碧,忧国寸心折。
安得癯仙来,共醉望沙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