饶相(一五一二 — 一五九一),字志尹,号三溪。大埔人。明世宗嘉靖十四年(一五三五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晋户部员外郎,监山东、河南漕运。二十二年,以诖误谪无为州判官,署州事。二十四年调任兖州判官,迁淮阳郡丞。二十八年,擢南昌知府。三十二年,升饶州兵备、江西按察副使。寻乞归养,家居三十馀年,卒。著有《三溪先生文集》。清康熙《潮州府志》卷九上、清乾隆修《潮州府志》卷二八有传。
谁种岩上竹,如斯茂且长。谁植畹中兰,如彼幽且芳。
猗猗浥朝露,洒洒凌秋霜。亦不羡新绿,亦不笑芸黄。
但爱贞自保,岁时永相望。竹以中箫韶,兰以纫佩纕。
美人如既遇,遂尔远翱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