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大观,字物初,号慈云,俗姓陆,鄞县横溪(今浙江宁波)人。参北涧居简于净慈寺,悟旨,典文翰,声称籍甚。理宗淳祐元年(一二四一)住临安府法相禅院,历住安吉州显慈禅寺、绍兴府象田兴教禅院、庆元府智门禅寺、大慈名山教忠报国禅寺。景定四年(一二六三)入住庆元府阿育王山广利禅寺,卒葬寺西庵。有元德溥等编《物初大观禅师语录》一卷,收入《续藏经》。事见《语录》及《净慈寺志》卷一○《法嗣》。 释大观诗,以辑自《语录》的偈颂及其中单编的诗编为一卷。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。
高蹈为时背,幽怀是事兼。神仙君可致,江海我能淹。
共守庚申夜,同看乙巳占。药囊除紫蠹,丹灶拂红盐。
与物深无竞,于生亦太廉。鸿灾因足警,鱼祸为稀潜。
笔砚秋光洗,衣巾夏藓沾。酒甔香竹院,鱼笼挂茅檐。
琴忘因抛谱,诗存为致签。茶旗经雨展,石笋带云尖。
鹤共心情慢,乌同面色黔。向阳裁白帢,终岁忆貂襜.
取岭为山障,将泉作水帘。溪晴多晚鹭,池废足秋蟾。
破衲虽云补,闲斋未办苫。共君还有役,竟夕得厌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