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戡(1141—1182),南宋官吏。字定夫,福建仙游人,蔡襄五世孙,蔡伸嫡孙。始居武进,初以荫补溧阳尉,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进士,累官宝谟阁直学士。七年,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。八年,知江阴军。历广东、京西转运刮宫,广东、湖南提刑。淳熙十年(1183)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,寻徙淮西总领。光宗绍熙元年(1190)为浙东提刑,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,再任湖广总领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)知隆兴府。嘉泰元年(1201)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勤政爱民,赢得清声。生性洒脱,不肯与权奸为伍。韩侂胄掌权后,便告老还乡。才华出众,著作甚丰。
维淮东南,孰为州最。曰李大夫,实劳于外。公虽老矣,方壮方刚。
处剧而静,不烦以详。大率郡县,事如草芒。而况楚州,车轮中央。
侯繇其冲,客出四旁。北迎大车,南乱巨航。
公移私讯,骈檄交章。大夫酬应,谈笑以将。大夫甚健,日力有馀。
事至立决,罪无囚拘。教以好语,完其体肤。据案而坐,处之须臾。
吏休两廊,庭中空虚。所以楚人,爱公之敏。挥刀截绳,弯弓射隼。
敏所以辅,其本则明。穷奸破伪,窥心见情。譬如工师,譬如良匠。
手无所设,目无所妄。物随以就,法随以施。大寻小尺,方矩圆规。
嗟民虽愚,所以有几。曰敏曰明,曰公有体。
曰不生事,曰不悖理。不阿不随,不激不诡。民以是悦,众以是和。
何以送之,其可弗歌。在昔奏事,实采谣言。凡我乡党,宜歌斯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