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共醉天涯酒。听声声、红牙拍遍,唤奈何否。十载江湖寻旧梦,可有意珠盈斗。
漫分别、陈三秦九。丝竹中年聊作达,谱清商、付与旗亭守。
斜簪插、凭科首。
客踪莫慨杨花走。且暂向、麝煤虎仆,赌雕琼手。黄纸红旗成底事,只有风情堪受。
看锦字、织成绣口。试遣杨枝歌水调,胜木床、三脚娇儿丑。
浮一白、宫斋牖。
天宫宝器隋朝物,锁在金函比金骨。开函捧之光乃发,
阿修罗王掌中月。五云如拳轻复浓,昔曾噀酒今藏龙。
规形环影相透彻,乱雪繁花千万重。可怜贞质无今古,
可叹隋陵一抔土。宫中艳女满宫春,得亲此宝能几人。
一留寒殿殿将坏,唯有幽光通隙尘。山中老僧眉似雪,
忍死相传保扃鐍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