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懒慢易招咎,贫贱难相知。
客归二十年,破屋临江湄。
遣闷岂无酒,寄怀徒有诗。
慷慨思古人,恨不生同时。
去秋君始来,云雾容一披。
别去冒朔雪,归来迎南颸。
载登君子堂,爽气生芝眉。
剧谈两无碍,并驾行通逵。
省闱冠多士,泮宫聊养颐。
霄汉自茲始,羽翮随所之。
门阑谢俗子,游戏惟毛锥。
高吟起我病,意欲相箴规。
琢句要须工,一字亦有师。
逢迎君忽倦,追逐吾敢辞。
人生俱寄耳,况乃多别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