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芳岁倏云晏,故山风雪时。胡为在中路,复此行迟迟。
为有贤主人,爱客情依依。昨夕西门道,终宴不能辞。
今朝复何朝,祖帐遥相追。宾从俱俊贤,车马有光辉。
敞扉得华观,俯槛临清池。南州淑气多,荡节佳景随。
雪树虽改色,青山正含姿。开樽酌春醪,授简哦新诗。
但觉四坐欢,不知寸晷移。流云暗寒空,苍烟染人衣。
相看暮色至,我去公当归。别袖不忍分,扣扣陈苦词。
愿公崇令德,慰我渴与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