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忆昔相逢白门道,君方壮年我差少。同乡异域心最亲,月夕风晨写怀抱。
南台御史能荐才,荐才先取文章好。当时结交多俊髦,羡君独得声名早。
江城一别三十秋,我出匡徒君宦游。甲兵满地音信断,越云楚水情悠悠。
今春钱塘忽相见,君未全衰我犹健。探得囊中著述书,松斋晓日开新卷。
君承明诏入史局,我亦奏对延和殿。秋深俱放还旧山,兼有赐金并赐燕。
君家云巢鉴湖曲,鲭鱼脍肥粳稻熟。脱巾露顶松石间,如鹿如麋不羁束。
我歌此曲空复情,烈风荡海鸿冥冥。世间富贵自可轻,且学清狂如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