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陶翁出宰县,径去亦天真。闲居诗成集,古雅仍深醇。
坡翁访赤壁,临流双鬓新。小袖补衮手,千篇准过秦。
两翁阅当世,眇若毫端尘。熙丰望义熙,爱君最忠勤。
向非与道俱,宁尔著语亲。自我诵遗编,行身少知津。
敢忘炷炉香,亦复垫雨巾。鼎鼎盖棺前,期无愧斯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