廖行之(1137~1189) ,字天民,号省斋,南宋衡州(今湖南省衡阳市)人。孝宗淳熙十一年(1184)进士,调岳州巴陵尉。未数月,以母老归养。告满,改授潭州宁乡主簿,未赴而卒,时淳熙十六年。品行端正,留心经济之学。遗著由其子谦编为《省斋文集》十卷,已佚。
月次於房历三星,斗牛不神箕独灵。
簸摇桑榆尽西靡,影落苏子砚与屏。
天工与我两厌事,孰居无事为此形。
与君持橐侍帷幄,同到温室观尧蓂。
自怜太史牛马走,伎等卜祝均倡伶。
欲留衣冠挂神武,便击云水归南溟。
陶泓不称管城沐,醉石可助平泉醒。
故持二物与夫子,欲使妙质留天庭。
但令滋液到枯槁,勿遣光景生晦冥。
上书挂名岂待我,独立自可当雷霆。
我时醉眠风林下,夜与渔火同青荧。
抚物怀人应独叹,作诗寄子谁当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