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少学不为身,宿志固有在。
虽然敢自必,用舍置度外。
天初若相我,发迹造弘大。
岂敢负所付,捐躯欲投会。
宁知事大谬,举步得狼狈。
我已无可言,堕甑难追悔。
子虽仅自免,鸡肋安足赖。
低回畏罪罟,黾俛敢言退。
若人疑或使,为子得微罪。
时哉归去来,共抱东坡耒。
盛才膺命代,高价动良时。帝简登藩翰,人和发咏思。
神仙去华省,鹓鹭忆丹墀。清净能无事,优游即赋诗。
江山纷想像,云物共萎蕤。逸气刘公幹,玄言向子期。
多惭汲引速,翻愧激昂迟。相马知何限,登龙反自疑。
风尘吏道迫,行迈旅心悲。拙疾徒为尔,穷愁欲问谁。
秋庭一片叶,朝镜数茎丝。州县甘无取,丘园悔莫追。
琼瑶生箧笥,光景借茅茨。他日青霄里,犹应访所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