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濩落非世用,屏迹在田园。汲汲二三子,谬推为时贤。
馆之清溪侧,花发溪中妍。溪南多乔松,松下无杂喧。
辄复摘章句,晨夕相穷研。孺子来何所,求我林水间。
适有盈觞酒,更谋通夜欢。诗歌究夙好,探讨发古编。
嗟汝贫苦居,并日乃一餐。如何慕闲逸,甘以辞冕轩。
及身感沦没,宁问千载传?尚务储世资,勿效风露言。
诸英幸努力,覆辙今在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