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萧散东归,天应赐、苕溪一曲。江村上、春风酒旆,夕阳渔屋。
放浪水云明月地,醉归船重成颓玉。更看他、晓镜照菱荷,双鬟绿。
秋声早,窗前竹。秋香晚,篱边菊。把浮云勘破,世间荣辱。
独拥黄紬无别梦,日高春睡方才足。起来时、谁伴立芳洲,沙鸥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