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圣人合天德,洪覆在元元。每劳苍生念,不以黄屋尊。
兴化俟群辟,择贤守列藩。得人此为盛,咨岳今复存。
降鉴引君道,殷勤启政门。容光无不照,有象必为言。
成宪知所奉,致理归其根。肃肃禀玄猷,煌煌戒朱轩。
岂徒任遇重,兼尔宴锡繁。载闻励臣节,持答明主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