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我行阡陌间,苗麦已复青。茅茨间新槁,鸡犬有和声。
不见吏索钱,田家得其生。鸡犬亦肥字,不遭无事烹。
于斯可观政,岂在赫赫名。父老亦相语,驩然就春耕。
官租及时了,卒岁乐无营。
洗尽铅华。记苧萝西畔,曾浣溪纱。徵歌莺语滑,学舞燕飞斜。
携暮雨,掩朝霞。别馆贮娇娃。采莲歌、魂销千载,何况夫差。
婵娟偏在君家。羡朱楼罨画,杨柳藏鸦。鶤弦时一弄,羯鼓醉三挞。
无限恨,向梅花。清泪染琵琶。待学他、鸱夷少伯,共泛仙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