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司寇表陈情,君王诏许行。言归拜家庆,从此谢台衡。
后乘遵鸿渚,前旌举凤城。谢安卧东野,疏广饯西京。
八座夫人宠,三迁令母名。有怀桑景暮,无恙板舆轻。
偕隐文焉用,閒居赋早成。丛萱当户发,新笋傍船迎。
赠是山公杖,贻非颖叔羹。寿觞歌白雪,扇枕及朱明。
一奏循陔咏,都令乡思生。朝来散孔席,余亦返柴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