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曰余不师训,潜志去世尘。远想出宏域,高步超常伦。
灵凤振羽仪,戢景西海滨。朝食琅玕实,夕饮玉池津。
处顺故无累,养德乃入神。旷哉宇宙惠,云罗更四陈。
哲人贵识义,大雅明庇身。庄生悟无为,老氏守其真。
天下皆得一,名实久相宾。咸池飨爰居,钟鼓或愁辛。
柳惠善直道,孙登庶知人。写怀良未远,感赠以书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