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洪乔亦作邮,信陵非一客。半日豫章城,匆匆若遗迹。
含意各未申,我行良独迫。南雁复相催,诗才遽殚索。
明发道西山,低徊碍縢屩。旅次乞膏火,读君渡青阁。
先哲肇渊源,风徽俨畴昔。繄昔神皇季,此道趋靡弱。
山阴初滥觞,扬波自梦泽。后进转慕效,前修恣弹射。
陈诗辨废兴,悲哉忽如酢。大雅未芜没,匡山留孔硕。
王李浣其浓,袁徐益其液。所俟在千秋,时流讵能度。
末学秉微尚,驺发亦同的。托居穷海涯,汲深惭未获。
哲人不可作,堂构幸无斁。中兴属伊始,繁音宜荡涤。
何因附莒邾,与君振标格。
闻道莼鲈别有乡。好看塔影卧波光。飞霰弥天村舍暮。
何处。乱山寒汐响渔榔。
自昔官闲知政美。三载。呼鱼把酒送年芳。却借画禅留后忆。
凄恻。江湖他日未相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