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衡阳古胜郡,齐民颇淳质。富饶几维扬,朴静类高密。
易将诚心感,难以威势屈。水宿亦安枕,岩扉不施荜。
太平得良守,条教尽归一。人方乐简治,自为宜老佚。
穷通有定数,舒卷犹古帙。深思已诣理,达观岂言物。
屡尝登宾阶,每许脱朝绂。共谈海鹏志,不道塞马失。
金声发锵锵,宝肆容瑟瑟。遂回岷山眼,未委瘴江骨。
赓咏酬真乐,聊以歌化日。珷玞难重陈,黄玉似蒸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