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我友有俊子,英年才艺多。橐笔走吴越,舆论资调和。
直道三代远,坐看雉罹罗。归来重叹息,壮志未消磨。
待价且蕴椟,荆璞防差讹。但愁驹隙驶,难返鲁阳戈。
中山酲未解,岁月已蹉跎。双鲤忽远至,喜咏嘤鸣歌。
长风万里破,直上湄公河。蛮方夜不禁,谁来醉尉呵。
思想自由发,言论无媕娿。临厓送行旌,望洋意若何。
努力加餐饭,异地慎风波。
始余求诸社,穷巷窈而曲。
草阴荒蒙茸,林影乱朴樕。
其中有屋庐,其下主以木。
社稷风雨雷。皆於此乎告。
趋暗不求阳,如丛祠而局。
就简不辨方,如古墓而族。
引我拜乎上,高床被茵褥。
使我视所陈,纸币荐薌烛。
爵不以坫寘,酒不以茅缩。
牲不以碑丽,斋户不以宿。
於礼无所稽,承讹已云熟。
从之则咈余,不从亦违俗。
是心既不慊,虽暂亦为渎。
屋不受不阳,此岂容有屋。
先易其甚者,余事踵相属。
其有不逮为,则以告新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