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我家三里汀前住,茅堂政近桃花渚。学经不明欲归耕,佃得官田廿馀亩。
有书尽卖买农具,甘作东屯种田父。侯疆既足把犁锄,饷妇尤能载筐筥。
田中蟊稗日自除,墙下蚕桑春可取。秋风禾黍既登场,冬日鸡豚复盈圃。
全家衣食幸馀饶,老稚那知有辛苦。东邻击鼓送农官,西舍烹羊祀田祖。
且喜征科一事无,况是丰年好官府。县吏催租不下乡,半夜无人打门户。
官粮输足私债无,一村帖然如按堵。自信于焉老此身,岂谓年来系簪组。
汨汨黄尘没马头,白水青山竟虚负。羡君学稼如老农,久抱长材隐家墅。
奉亲菽水喜平安,教子书诗识今古。我今不蚕亦不耕,素餐厚禄知何补。
几时上疏乞东归,白头相寻愿为侣。与尔击壤歌尧年,五日一风十日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