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恼乌啼,怨鹤警。记否黄鹂三请。嗟春远,渐岁晚,衣单鬓华霜炯。
感缁尘,念莝井。宋玉悲怀凄哽。江山在,怕谕蜀文章,变成哀郢。
望远伤高,伴夜色、红炉翠茗。贳裘添酒,噀墨妆梅,此意共清冷。
南菊摇衰影。倦笔无花,啼髻又醒。漏沈沈、更剪愁镫,邀笛催雪梦未省。
羡君诗格雄,非谓文胜质。长篇自博雅,短语亦温密。
笔端时一挥,锋利不少屈。高情寓祥云,幽意及疏荜。
豪纵叹李贺,难以宪度一。穷愁伤孟郊,不欲怀抱佚。
铺陈黄堂上,一案凡几帙。先倡乃前辈,形容何以物。
瑁圭施华藻,锦段副朱绂。测海至千仞,穿杨无一失。
宝器藏巨剑,古声发琼瑟。凤羽翔德辉,龙种搜骏骨。
嗟予泽畔吟,继唱辄连日。果榜误收采,小榛齐大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