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芳兰阽粪壤,贞女议少房。为计堕媒舌,父母惑如簧。
女子何所知,衷心不分明。令尹廉非偶,喟为先德伤。
割俸资返聘,乃币乃篚筐。改求大贤后,言氏得秀郎。
贞女与秀郎,既婚复有将。此事若天斡,鬼神与之襄。
令尹通神明,义气扶纲常。摘珠出泥涂,炯然开夜光。
拭璧从埃壒,焕尔昭天章。富郑自范择,言子思激昂。
结草报治命,翰撰当不忘。我特歌尹德,词短意则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