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台邑最褊小,徵粮视凤诸。土狭赋独重,民困曷以纾。
台湾田一甲,内地十亩馀。
甲租八九石,亩银一钱输。将银来比粟,相去竟何如。
纳粟弊多端,斗斛交相瘉。折色比时价,加倍复何居。
凤诸虽厚敛,什百台版图。垦多或报少,以羡补不敷。
台土瘠无旷,冲压且偏枯。安得相均匀,丈轻三邑俱。
徵收同内地,含哺乐只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