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岳(1199~1262),南宋诗人、词人。字巨山,号秋崖。祁门(今属安徽)人。绍定五年(1232)进士,授淮东安抚司□官。淳□中,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。后调知南康军。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,被移治邵武军。后知袁州,因得罪权贵丁大全,被弹劾罢官。后复被起用知抚州,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。
子之来兮东之舟,暮不至兮谁牵以留。
子之去兮西之马,朝何亟兮不秣而驾。
驾胡适兮徂扬,扬之郊兮泮之央。
泮之冰兮春之水,泮之莪兮芽茁於涘。
泮之鹭兮洁白以止,泮之土兮除扫不滓。
泮之人兮立以望子,久不可待兮足并以跂。
子未至兮谓奚,子之至兮何以慰之。
招其来而挽其去,纳以宽而不严以恕。
增其长而救厥玷失,培其根而使华以实。
泮之人兮子喜,子先何适兮不夙吾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