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见雨痕收,花枝妥,风口恰逢修禊。仙郎游兴剧,移行厨茶灶,竹兜同舁。
小憩招提,海棠院宇,半树垂丝红醉。香开新罗酒,笑鲸波乍卷,接篱倒矣。
且著屐山椒,乱帆江上,四峰环起。
夕阳斜未落,尚留恋、烟柳断肠际。羡一老、馀情不倦,肴榼重携,向閒园、蔷薇架底。
随意分曹坐,觉百罚、深杯更厉。尽斗叶、藏钩戏。邻钟催别,扶上狨鞯归骑。
疑乘石湖燕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