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玉虹倚碧,吞万顷、澄湘如练。是广国雄才,斯文元气,方许杨妃捧砚。
漫叟高文平原字,示万古华、芝金箭。看色正、芒寒日星,河岳动摇舒卷。
吾倦。骖鸾十载,湘漓都遍。便诗续舂陵,酒行湖沼,未抵骚心九辨。
碑字生金,篆英垂薤,剔尽顽苔昏藓。萧瑟意,拟傍三吾买宅,息柯同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