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李师琴纹如卧蛇,一弹使我三咨嗟。五音商羽主肃杀,飒飒坐上风吹沙。
忽然黄钟回暖律,当冬草木皆萌芽。郡斋日午公事退,荒凉树石相交加。
李师一弹凤凰声,空山百鸟停呕哑。我怪李师年七十,面目明秀光如霞。
问胡以然笑语我,慎勿辛苦求丹砂。惟当养其根,自然烨其华。
又云理身如理琴,正声不可干以邪。我听其言未云足,野鹤何事还思家。
抱琴揖我出门去,猎猎归袖风中斜。
东来紫气有真人,给苑含辉祗树春。草忍自谙菩萨行,潭澄初现宰官身。
杯中水月无明失,句里云霞法界新。若语世尊应好慰,只今魔地隐波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