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范侯别久,爱孤松老节,癯而实茂。碧玉莲峰三岁主,添得无边鲜秀。月魄澄秋,花光炯夜,还共西风酒。酒前豪气,切云千丈依旧。客舍老眼才明,凝神八表,不肯留风袖。留得惊人三昧语,珠璧腾辉宇宙。茅屋云门,苍官青士,岁晚风烟瘦。软红尘里,为予千里回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