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密竹翦轻绡,华堂初建。卷上虾须待开宴。寿期春聚,芍药一番开遍。砌成锦步帐,笼弦管。
绛节近颁,丹雏重见。花里双双乍归燕。重重乐事,凭仗东风拘管。一时分付与,金荷劝。
人生知己从来少,笑我交游更寡。况是衰龄,适丁危季,同甲问谁属马。
天缘幸假。有丙午三人,又娴骚雅。寄兴闲园,望云依恋潞公驾。
石湖亦驰名者。诗注熙朝事,播为佳话。月后销沉,岂知今日,再见吟迷联社。
暮秋清暇。正酒绿灯红,连宵未罢。醉墨淋漓,补当年图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