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亡羊岐路愧司南,二纪穷通聚散三。老去何妨从笑傲,
病来看欲懒朝参。离肠似线常忧断,世态如汤不可探。
珍重加餐省思虑,时时斟酒压山岚。
身遥上国三千里,名在朝中二十春。金印不须辞入幕,
麻衣曾此叹迷津。卷舒由我真齐物,忧喜忘心即养神。
世路风波自翻覆,虚舟无计得沉沦。
三径元须近,吾庐亦庶几。稍晴频纵步,遇雨不愁归。
夕暗儿篝火,晨饥妇饷炊。栈羊远可炙,枥马不须鞿。
引路犬先到,惯人禽懒飞。有时携旷士,把酒更论诗。
松露滴行帐,山风吹舞衣。吾生身外足,此乐里中稀。
叹息游嵩馆,前贤意重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