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昔余过稚齿,从师昧知奥。徒怀利物心,不获藏身宝。
曳娄一缝掖,出处劳昏早。醒醉迷啜哺,衣裳辨颠倒。
忠诚贯白日,直已凭苍昊。卷舌堕谗谀,惊波息行潦。
衰禽识旧木,疲马知归道。杨柳长庭柯,兰荃覆阶草。
旌旄光里舍,骑服欢妻嫂。绿鬓绝新知,苍须稀旧老。
冠緌身忝贵,斋沐心常祷。笙磬谅谐和,庭除还洒扫。
栖迟还竹巷,物役浸江岛。倏忽变星霜,悲伤满衷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