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背高城、小车迎路,苕苕铃语初断。畦塍渐入神仙境,花度陌尘香软。
秋意满。是桂苑分枝,招隐留经院。风幡自转。问故宅栖梅,王孙梦草,应怪我来晚。
呼吟伴。暂豁凭高倦眼。归云沙鸟明暗。羽衣霓葆都冥漠,怀古悼今情懒。
人世换。恨强半丹成,犹有黄金叹。扪苔步藓。怅辟谷无灵,餐芝未许,酒醒梦归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