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玉缨翠珮杂轻罗,香汗微渍朱颜酡。为君起唱白纻歌,
清声袅云思繁多,凝笳哀琴时相和。金壶半倾芳夜促,
梁尘霏霏暗红烛。令君安坐听终曲,坠叶飘花难再复。
蹑珠履,步琼筵。轻身起舞红烛前,芳姿艳态妖且妍。
回眸转袖暗催弦,凉风萧萧流水急。月华泛艳红莲湿,
牵裙揽带翻成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