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文章蟠窟蛟蛇黑,精神紧峭冰玉白。置君承明天禄中,富贵不待相促迫。
学参诸老居二四,气凛群儿压千百。生平不主疽与环,况复侯封羡贲赫。
蹉跎无便凌风云,归伴凡鱼东海窄。袖馀闽越奇杰气,掩藏光怪恣窥摘。
如今老境谢纷华,斥去浮花收粟麦。我来两见鸣春禽,低向藋间飞拍拍。
有时乘兴骋诗俊,稗说谰言都不择。鱼还非子子非我,肝胆相忘总无隔。
苦无分遇食太仓,近犬惊人屡遭责。一身何必要赢馀,我为鼠谋从下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