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手捻黄花,对西风无语,双鬓萧萧。韶华暗中过眼,零落心交。登临把酒,更谁伴、破橘持螯。惟只有,湖边鸥鹭,飞来如受人招。
往事不禁重省,料绾罗分钿,翠减香销。空向画桥古树,犹系轻桡。西兴渡口,误归帆、几信寒潮。伤情处,淡烟残照,倚阑人共秋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