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律应清商,嫩凉生、金风乍飘林叶。玉兔腾精,光浸楼台,宛似广寒宫阙。远山横翠烟霏敛,鹊枝绕、蛩声凄切。气萧爽,一年好处,桂花时节。
香压群芳妙绝。记蟾窟高枝,两曾攀折。思报君亲,何事壮怀犹郁。传岩莘野时方隐,心先定、经纶施设。赏花醉,持杯更邀皓月。
刚风挟雨猛于雷,地卷喧天故故豗。万骑骤驰排阵入,百川翻立拥潮回。
簸扬可是箕星好,消息还从巽卦来。我欲讼之何所作,一函封事九重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