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君家双美姬,善歌工筝人莫知。轧用蜀竹弦楚丝,
清哇宛转声相随。夜静酒阑佳月前,高张水引何渊渊。
美人矜名曲不误,蹙响时时如迸泉。赵琴素所嘉,
齐讴世称绝。筝歌一动凡音辍,凝弦且莫停金罍。
淫声已阕雅声来,游鱼噞喁鹤裴回。主人高情始为开,
高情放浪出常格。偶世有名道无迹,勋业先登上将科。
文章已冠诸人籍。每笑石崇无道情,轻身重色祸亦成。
君有佳人当禅伴,于中不废学无生。爱君天然性寡欲,
家贫禄薄常知足。谪官无愠如古人,交道忘言比前躅。
不意全家万里来,湖中再见春山绿。吴兴公舍幽且闲,
何妨寄隐在其间。时议名齐谢太傅,更看携妓似东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