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天基佳节后。又诗咏嵩生,贤歌天佑。千龄运非偶。庆一堂风虎,云龙感召,相门华胄。盛少屈、一钱太守。听吏歌、一径棠阴,民颂两岐麦秀。知否。海峰天柱,道骨仙风,总天所授。席虚机右。金瓯下,署名久。贮泥封飞下,沙堤归去,指日家声复旧。年年献、金鉴千秋,玉卮万寿。
岁暮何所适,孤帆溯汉源。汝怀中散驾,予愧孟尝门。
酒尽即分手,囊空唯赠言。如逢郢中旧,衰废可无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