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朝来转西风,天巧借吾便。
解维湓江口,去若弦上箭。
水光漾朝曦,过浪制惊电。
周旋谢神贶,冠坐敢不变。
期须走四驿,挽仰蓦二县。
谁知久留滞,一旦乃适愿。
吾闻信由中,溪毛可羞荐。
咄哉和氏璞,底事待三献。
亨否自有时,时亨百无谴。
雷声在渊默,若讷故大辨。
千岩与万壑,左右供几砚。
落帆风亦止,璧月熨江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