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榛(1495~1575)明代布衣诗人。字茂秦,号四溟山人、脱屣山人,山东临清人。十六岁时作乐府商调,流传颇广,后折节读书,刻意为歌诗,以声律有闻于时。嘉靖间,挟诗卷游京师,与李攀龙、王世贞等结诗社,为“后七子”之一,倡导为诗摹拟盛唐,主张“选李杜十四家之最者,熟读之以夺神气,歌咏之以求声调,玩味之以裒精华。”后为李攀龙排斥,削名“七子”之外,客游诸藩王间,以布衣终其身。其诗以律句绝句见长,功力深厚,句响字稳,著有《四溟集》、《四溟诗话》。
咸淳七年正二月,天灾人异何稠叠。
细推厥咎端有繇,孤臣未言先泣血。
日当丙子月当寅,湖州昆山有妖孽。
曹家产子威杀人,二首一身连骨节。
左首似爹右似娘,浑舍惊走趾欲折。
里胥不敢上其事,一州喧暄腾颊舌。
从来天子天下首,二首之占何待说。
我闻唐家仪凤年,的证端为今日设。
泾州之民有生儿,异干同躯不容裂。
是时武氏乘其夫,唐祚中微殆将灭。
圣朝家法与唐异,四星在天循轨辙。
咎在君阳非太阴,娲羿虽殊祸俱烈。
人妖示变未三旬,若月天灾来不辍。
粤从已亥至壬寅,据历雷声未当发。
胡为砰訇震天鼓,四日四夜声不绝。
上天威怒端有意,要使吾君用刚决。
夏竦奸邪致天变,仁皇感悟真明哲。
只凭霹雳一声雷,扫去有同汤沃雪。
后来高庙遵故典,汤相罢归同一诀。
奈何灾异过两朝,犹复留此大饕餮。
二首之儿四日雷,占虽不同应无别。
作诗会入五行传,谨勿流传取剠刖。